高龄津贴支付标准
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60元高龄津贴;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高龄津贴;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的水平和领取者的年龄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百岁老人去世后,将额外支付三个月的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张榜公布7天,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