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审核通过

鹰城2022-08-17  9

武汉养老保险转出申请流程(附审核相关指南)

武汉养老保险转出申请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供调入省、市劳动人事部门的接收函;当地社保机构的账户名称和银行账号;《在职员工离职花名册》;身份证和城镇常住户口复印件;

2、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转机办理转出市手续。

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跨省及省内转移接续业务审核办理流程[/S2/]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省内转移接续业务时,符合上述跨省转移接续条件第1、3项和省内转移接续条件第1、2项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受理,并按规定时限和流程办理;符合上述跨省、省内转移其他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申请转入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办理程序和审核方式办理: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在本市就业、参保的,先为其建立临时缴费账户,暂不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经审核符合本市待遇领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我市。

2.跨省流动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在本市的,经审核户籍关系后,暂缴账户变更为一般缴费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户籍不在本市的,在本市设立的临时缴费账户转入最近一次缴费满10年的,在各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入其户籍所在地。

3.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要求以“在本市缴费年限满10年”为条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工作经历和各地参保缴费情况要审核,是否“回原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是本市要逐一审核。在审核其工作年限和当地缴费年限时,视同缴费年限应在首次参保地或工作地(下同)计算。审核确认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要求以“参保地全部转入户籍所在地未满10年”为条件,为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要审核工作经历和各地参保缴费情况,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是否所有参保地缴费年限均在10年以下或户籍是否为本市。审核确认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121337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