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境外人员集中隔离费用是多少
台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应急指挥部第9号通知
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移民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和《福州市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境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现将赴台境外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和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公告如下:
一、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
境外人员来台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费由被隔离对象承担,其中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后期因爆满需要新增隔离点的,新增隔离点所需食宿费另行公示。
二。集中隔离期间人员交通和核酸检测费用
隔离期间的人员交通和核酸检测费用现阶段由政府承担。
三。集中隔离期间的医疗费用
(一)发热、咳嗽、气短等症状
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二)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从集中医学观察点到监测隔离点,从轮换到监测隔离点,发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如有发热、咳嗽、气短等症状。,应当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就诊。如在新冠肺炎未判定为确诊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密切接触者自行承担。
(3)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留学回国人员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的规定执行。
4.若境外来台旅客虚报或隐瞒信息(如虚报基本信息、虚报家庭困难或以家庭困难为借口拒绝入住集中隔离点、谎称患有基础疾病、隐瞒居住或接触史、隐瞒病情等)),或者拒绝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妨碍防控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本通知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台湾地区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