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人证书或批准设立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企业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审计:
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企业单位应当即时办结,事业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开通网上申报的说明到单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要求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