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个税计算器

屮艸芔茻2022-08-17  11

济南个税年度汇算相关问题汇总

一、什么是年度决算?

2021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简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在年度决算中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的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补的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缴税款= [(综合所得-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款。

年度汇算清缴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照规定选择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所得。

二。谁需要办理年度决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按年汇算清缴的情形,分为退税和纳税两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的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终退税。在实践中,有一些典型的情况会或可能导致退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纳税年度内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提前申报扣除;

3.6万元费用的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由于年中就业、辞职或某些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而不足;

4.没有用人单位,只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预提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足额申报或享受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综合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进行扣除,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由谁补税。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的情况,会导致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或可能需要纳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领取工资薪金时,扣除的费用(5000元/月)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

2.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相加后,适用的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提率;等一下。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对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下列税前扣除项目,未申报扣除或者未全额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扣除项目或者补充扣除项目: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申报6万元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

四。今年将对不合规纳税人采取哪些行政措施?

2021年汇算清缴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后的第三次。从前两个案例来看,绝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如实依法处理。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通过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申请退税来享受税改红利,也有不少纳税人补充了税务机关未掌握的收入,申请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纳税。同时,税务机关也发现少数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仍未如实申报。

对于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纳税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收取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机关给予提醒,对提醒后仍未纠正或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对仍未纠正或不到位的,给予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税务机关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检查,并对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五、如何预约?

1。年度最终结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预约缴税?

答: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周期为4个月。可以24小时处理。纳税人有充足的时间纳税,不需要前几天聚在一起。

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订手续很简单,相关功能会在2月16日上线。

2。纳税人想预约3月2日的汇算清缴,但是预约不到。我该怎么办?

答:3月2日没有预约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不需要担心。他们可以选择其他日期预约或不预约。3月16日后,他们可以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办理最终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未能预约合适日期的,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3。纳税人直到3月1日最终汇算清缴期开始才注意到可以预约缴税。这个时候预约还来得及吗?

答:3月1日以后至3月15日,纳税人仍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缴税,未到期的任意日期均可预约。当然,纳税人也可以在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进行最终申报,无需预约。

4。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初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答: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提高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机关将分批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告知纳税人具体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优质的办税服务。如果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确实需要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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