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员工的保险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新注册和信息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信息变更的,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支付
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申报缴费,无需再去社保进行缴费核定。
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特殊业务(包括补缴以前年度因职工身份中断、可保或未保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一次性补缴等)的。),他们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业务,然后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4。灵活员工的支付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河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缴纳,以下渠道将陆续开通:银行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
5。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期为每月1日至25日,26日至月末不受理缴费业务。
2021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渠道缴纳。缴费期限一般为当年9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用,不产生滞纳金。
6。灵活就业人员支付标准
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公布前需要缴费的,缴费基数可暂在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为保证缴费人及时享受相关待遇,避免补差价,建议按2019年全省社平工资的100%进行缴费。
2020年在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缴费且缴费基数未达到2020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需在2020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补足差额。
7。查询支付记录和打印凭证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1至2天后,在“河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缴费记录。如需打印凭证,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
8。付款咨询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关注“石家庄社保中心”和“河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了解缴费动态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如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有疑问,可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果您对付款申报、付款查询、凭证打印等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