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个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个人条件
1。商务(金融):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企业推荐承担企业关键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业务骨干和技术专业人才;急需这方面的专业高技能人才,学历可适当放宽。
2。基础教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的在职教师:
(1)获得区教育系统人才称号及以上的教师;
(2)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市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教师;
(4)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可适当放宽标准。
3。科技创新:从事科研或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高校、研究所、三甲医院的人才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企业人才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法律服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
5。青年创业: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核心团队成员。
6。施工管理:业务管理人才、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等。、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徐汇区建设、设计、监理企业和建设管理机构就业的人员。
7。文化创意:管理人才,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文化事业等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在企事业单位担任要职。
8。卫生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区卫生健康委系统从事管理和专业事务的卫生健康工作者:
(一)具有二级医疗机构高级职称和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机构中级职称的人员;
(2)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3)具有二级医疗机构博士学位和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机构硕士学位的人员;
(4)专业人才短缺(包括超声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妇产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麻醉学、精神病学、全科医学、中医、临床康复医学(不含康复治疗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其他公共卫生相关专业)。
9。知识产权: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科学研究或知识产权相关管理的人员。
10。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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