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南京养老保险分为职工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单位办理。以下是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流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参加或者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人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程序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村)经办机构,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可选择柜台缴费、银行代扣、网上缴费。参见>: gt
四。政府补贴标准
政府对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进行补贴,多缴多补。对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区政府或街道(镇)应当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扩展内容:
2020年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320元、1560元、2040元、2520元,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
变化:最低标准1320元比19年的1200元高出120元。
二。政府补贴标准:
参保缴费人当年政府补助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标准的10%确定。
三。丧葬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2750元。
变化:从2019年的2000元增加到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