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逾期申请指南
因南京新型肺炎住院或隔离治疗的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逾期。
1。适用范围和条件
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需要隔离防控、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间未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申请流程
(1)处理地点
职工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
(2)搬运要求
①身份证明;
②受疫情影响的证明:
因新冠肺炎感染住院或隔离(简称医学隔离)者,应提供医院证明;
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应提供当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 在新冠肺炎参与疫情防控的证明
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需提供辞职证明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无收入证明。
3。处理时限
疫情发生后,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不迟于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