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政策


疫情期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逾期申请指南

因南京新型肺炎住院或隔离治疗的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逾期。

1。适用范围和条件

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需要隔离防控、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间未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申请流程

(1)处理地点

职工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

(2)搬运要求

①身份证明;

②受疫情影响的证明:

因新冠肺炎感染住院或隔离(简称医学隔离)者,应提供医院证明;

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应提供当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 在新冠肺炎参与疫情防控的证明

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需提供辞职证明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无收入证明

3。处理时限

疫情发生后,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不迟于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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