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需要往返办理吗?
为解决群众办实事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省青岛市作为全国218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以下简称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在转出地办理交易过户,无需往返两地,减轻了群众负担,更好地促进了二手车流通。
车辆注册在一个地方完成
在新车主住所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当场直接验车登记。无需返回注册地验车和转出,将“两次注册检验”改为“一次注册检验”,减少两地往返。
适用范围
1.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是指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新车主住所地不在原注册地辖区的,向车辆原注册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
2.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即“非营运”、“营运转非营运”、“出租转非营运”、“预约转出租转非营运”四种类型的小微型客车。
3.适用于试点城市之间的二手车交易登记。全国共有218个试点城市(具体名单附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二手车转入地或转出地不属于试点城市的,仍需按现行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在车辆注册地办理交易和转移登记业务,需要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