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办理材料
江苏省购房提取省公积金办理材料
[退出购买商品房]
(1)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
(3)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5)提取共有产权住房需提供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通知书原件。
(6)异地购房的,通过购房地房产信息网核实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或通过购房地税务网站核实购房发票信息;如果无法验证,就不会提取。
[购买和退出二手房]
(一)不动产权利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仅用于税收征收和现金征收);
(3)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5)异地购买二手房,应要求职工提供购房发票,并通过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如果无法验证,就不会提取。
[购买和退出公有住房]
(一)不动产权利证书;
(2)《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3)全额发票或专用收据;
(4)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退出购买经济适用房]
(1)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货发票;
(3)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购买和收回安置房]
(1)拆迁补偿协议;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仅用于产权调换安置);
(3)购货发票;
(4)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卡(一类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