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日起
根据新冠肺炎省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措施清单的通知》(15号)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时间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临时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处理条件
发放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官方号牌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能力,能够实现电动助力或/和电动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大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 ㎞/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具有两个轮子的专用自行车,以电池为辅助能源,可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动助力等功能。最大速度应不超过20 ㎞/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或者电动摩托车公告管理要求的轻型电动两轮自行车。其中最大设计速度、车辆质量等。超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限值要求,或者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未取得产品《公告》或《机动车合格证》的电动两轮摩托车。公告显示,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违法电动两轮车,发放临时号牌。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不合规是指不符合新标准或旧标准,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设计车速和整车质量之一超过电动自行车限值要求的不合规电动两轮车,两轮电动摩托车除外。在3年过渡期内,车主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返还、拆解报废等方式,主动更换和淘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不接受这些电动车:
持有CCC认证证书,但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产品强制性认证虚假的;
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一致;
非法改装、组装或者篡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整体编码缺失或涂改;
属于电动摩托车。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处理材料
1。办理电动自行车官方号,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现场交验车辆;
2。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临时号牌,车主通过自助方式申领的,只需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车辆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即可。不需要将车辆送检。现场查验的,应当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现场交验车辆。
处理地点
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公安非机动车管理部门业务处设置的受理窗口;乡镇政府服务网点、警邮合作服务网点、警保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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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这是免费的。你需要支付网上邮寄的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