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大病医保在哪里报销?
在乌鲁木齐参保的城乡居民,一年内累计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超出部分费用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比例报销。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支付标准:
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累计负担超过15000元(含15000元)。
报销地点:
参保人的卡在就医地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注:只支付被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附上重疾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案例描述:一个人一年第一次住院(三级医院),总费用3万。这个人这次住院的自费药品包括乙类药品1000元和20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支付:{3万元(总费用)-1000元(自费药品金额)-2万元(乙类药品金额)*0.1(乙类药品自付比例)-600(三级医院起付线)}*0.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 14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