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挂靠指南(条件+材料+地址)
无锡集体户口登记指南
处理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非集体户籍用人单位接收的非无锡高校毕业生,无合法固定住所,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市人力资源市场保管;
2.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由无锡市人力资源部门划转,档案关系转入市人力资源市场代管。因接收单位无集体户口,个人暂无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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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市内工作单位变动,个人档案关系转移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代理,无市内集体户口。
注:用人单位应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协议,落户人员已办理人事外包手续。
处理材料
1。技校毕业生:户籍证明(迁入无锡,下同)、技校城乡招聘专业毕业生介绍信、落户人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落户联系单、落户人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3。市外人员迁入:户籍证明、准予迁入证明、落户人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4。本市人迁入:居民户口簿、当地派出所同意迁入证明、落户人员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5。申请人:父母双方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注:
人才市场是锚定的,为期两年。下列情况下,挂靠在人力资源市场的集体户口必须迁出。
(一)已在本市购买住房或有新住址的;
(2)工作单位已在当地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口;
(3)档案转出市人力资源市场;
(四)户口登记期限已满两年,未续办户口的;
(5)户籍挂靠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调离本市的;
(6)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
(7)其他规定必须办理户口迁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