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育儿假有多少天?
根据2022年2月10日印发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完善产假制度。严格执行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延长产假60天至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落实育儿假制度。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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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工资支付的时间要求
(1)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参保缴费当月享受待遇。
(2)生育津贴:生育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后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3)一次性营养费:生育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后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4)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交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二)女职工待遇标准
女职工凭生育服务证在医院登记并开生育卡,享受产前检查1100元额度,生育医疗费用凭卡自动报销。
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是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获得的工资补偿。产假或者休假期间,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弥补;高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缴。
(三)男性雇员的待遇标准
配偶出生当月,男职工正常参保并缴纳保费,且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失业配偶按参保职工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职工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医疗费用。
*江阴、宜兴的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