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加入中国籍落户办理条件+材料+时限
处理条件
被授予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和被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所需材料:
1.公安部批准加入或恢复国籍的文件;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家庭关系材料。
备注:
1.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是指:(1)不动产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证;(2)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签订(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3)拆迁安置协议。
办理流程和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审查户口申报事项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