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青岛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青岛。加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本人或近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点击查看】;或近亲属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及定居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单位集体分户验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亲属关系材料;【】
5.同意定居的声明。
其中,省外人员应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居住迁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