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南京市区家庭因财产分割、离婚等原因需要分户。
工作基础
《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因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独立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人户分离,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主和被分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分割财产的,提供分割财产后的独立财产权属证明;
(三)申请离婚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