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每月500元。
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
博士生每人每月1200元。
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之月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提高学历水平、取得新的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者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模块提交暂停发放住房补贴申请,并记录已申请补贴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