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随迁家属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落户的南京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南京市户籍迁入市区: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具有三项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的人员。
家属随迁所需材料:
(1)人才落户所需材料详见>。 gt gt。
(2)未婚子女及随迁配偶,应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3)未婚子女应同时提交其未婚承诺书,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
[备注]:
(1)夫妻双方按照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籍的,可以随未成年子女随迁。
(2)夫妻一方有本市户籍的(不含本市户籍大学生集体户和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另一方配偶同时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符合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迁入的,也可以申请迁入。
(3)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随未婚子女、配偶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