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解读
2021年4月18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政策出台背景
2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市区落户限制,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者可落户”。
4月19日,市公安局下发。
本通知明确了《暂行办法》规定落户的人的购房政策。
注释
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限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其他事项均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多次在《暂行办法》中四区落户的,2年限制期以最晚落户时间计算。
通过暂行办法在四区落户的人,必须到窗口办理购房证明。
结算后的天可以办理四区的购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