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吗
付款时间:
更新时间:2022年2月8日
陕西省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集中缴费于去年12月底结束。由于疫情等因素,部分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间未能参保缴费。为确保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时间由2022年1月11日延长至2月28日,的缴费渠道与原集中缴费期相同。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的政策和标准执行,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日的次月开始。
支付标准:
2022年个人缴费为每人320元。
特殊情况:
1.贫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上无人照管的困难儿童)、低收入居民、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边缘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监测范围的扶贫不稳定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扶贫不稳定人员缴纳80元。
2.2022年1月1日起,出生后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完成登记缴费后,待遇享受期限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当年未缴纳生育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可按其他特殊人员缴费渠道和个人缴费标准在当年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限为生育年度缴费日的次月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的,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限为出生之日至12月31日。如需享受出生次年的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按照次年的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90天不能缴纳出生后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3.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和上一学年未缴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自缴费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期间报销金额与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集中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后需要参保的特殊人员,开始且政策允许参保的,待遇享受期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从缴费完成后的次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