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支付基数:
每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医保局确定并公布。
2020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下限为3368元。
支付比例:
1.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计算。2020年9月1日起,城镇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情况如下,各类保险的缴费对象按相应的参保规定执行:
备注:工伤保险适用不同的费率。一级至八级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基本费率分别为0.15%、0.3%、0.5%、0.6%、0.8%、0.9%、1.1%和1.5%,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基本费率为0.8%(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和上一浮动期工伤发生率,浮动费率包括50%、80%、100%五个档次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业年金,其中:单位缴费率为缴费基数的8%,个人缴费率为缴费基数的4%。
3.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