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昆明市机动车登记注销材料清单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号牌;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回收企业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和拆解,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网络验证后免提交)
5.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向车管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办理注销登记;
6.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灭失、因故不能在境内使用或者因质量问题退回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有效证件和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自然灾害发生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损失的证明)
(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造成机动车损失证明)
(交通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失的证明)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
(五)因质量问题退货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