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的人穗岁康参保不了吗?
无业人员可以购买,但前提是需要有广州医保(含城乡医保),或者连续两年有广州市居住证,或者获得过广州市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可以购买。
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参加广州市“穗穗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穗穗康”),年龄、职业、既往病史不限:
(一)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人员(含省、市、不同层级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
(2)广州市户籍人员;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广州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连续登记满两年的人员;
(四)广州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
扩展:穗穗康享受待遇条件
(一)按规定足额缴纳广州市“穗穗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穗穗康”)保费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穗穗康”待遇。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穗穗康”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参保人员),在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穗康”待遇;不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按以下标准享受“穗穗康”待遇:
1.其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高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下同)的,在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穗康”待遇;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计算后,享受“穗穗康”待遇:
(1)其他被保险人医疗保险待遇低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
(2)其他参保人员未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符合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