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2022年昌吉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均筹资995元/人,其中个人负担1/3,财政补助2/3。

以下人群医保待遇提示

01.困难群体

当集团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关系有困难时,不设等待期,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的缴费时间限制。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02.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此类学生在入学当年在入学地发生医疗费用的,通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异地就医转院减免比例限制。参保学生因寒暑假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不受6个月限制。

03.新生的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04.退伍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并由军队保障后,入伍的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

05.短期季节工人

当该群体保险关系发生变化时,原城乡居民保险关系中止。短期就业后,个人申请可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06.无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在政府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就业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由医疗保障部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时暂停土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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