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
一.活动名称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三。处理方法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管科A31 -A34窗口;
2.线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全国异地就医记录”微信小程序、“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
四。处理过程
1.为确保社保卡备案后能在异地正常使用,请持备案人的社保卡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制卡中心(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区)进行用卡环境检测;
2.参保人(代理人)或单位通过服务窗口或网上渠道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4.网上提交材料后,如果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手机会发送反馈信息告知结果。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 .《异地就医登记表》;
2.异地安置的身份证明材料(异地居住地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的《居住人口登记卡》)。
3.对于批处理,该单元需要携带:
①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挂号花名表;
②鉴定材料(花名名单中的所有人)。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立即完成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长期居住异地退休人员、自谋职业军人、灵活就业人员备案
一.活动名称
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军队自谋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居住异地退休人员、自谋职业军人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处理方法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管科A31 -A34窗口;
2.线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全国异地就医记录”微信小程序、“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
四。处理过程
1.为确保社保卡备案后能在异地正常使用,请持备案人的社保卡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制卡中心(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区)进行用卡环境检测;
2.参保人(代理人)或单位通过服务大厅或网上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4.网上提交材料后,如果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手机会发送反馈信息告知结果。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 .《异地就医登记表》;
2.长期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退休人员不提供当地居住证明)。军队自谋职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还可提供《户口簿首页》及其《常住人口登记卡》。
3.对于批处理,该单元需要携带:
①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挂号花名表;
②鉴定材料(花名名单中的所有人)。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立即完成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常住人员在其他地方备案
一.活动名称
常驻异地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驻异地人员
三。处理方法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管科A31 -A34窗口;
2.线上办理:“山西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全国异地就医记录”微信小程序、“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
四。处理过程
1.为确保社保卡备案后能在异地正常使用,请持备案人的社保卡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制卡中心(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区)进行用卡环境检测;
2.参保人或单位通过服务大厅或网上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4.网上提交材料后,如果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手机会发送反馈信息告知结果。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 .《异地就医登记表》;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1)单位派驻文件,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内容注明拟办理事项),
②施工单位的施工项目是证照、企业资质(含施工合同)、工资表(至少最近两个月的,加盖财务章)、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内容注明办理事项)。
③劳务派遣单位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文件、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协议)、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内容写明办理事项)。
3.对于批处理,该单元需要携带:
①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挂号花名表;
②鉴定材料(花名名单中的所有人)。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立即完成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异地转诊人员记录
一.活动名称
转诊人员异地归档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转诊到统筹地区外医院的参保人员。
三。处理方法
现场办理:到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医保科办理转诊手续。
四。处理过程
1.治疗师建议医院科室负责人审批;
2.医师填写转院住院审批表;
3.医院医保科对人员身份和转诊材料进行审核,医保科负责人在院外住院审批表“住院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并录入异地就医(住院)平台备案。
备注:为确保社保卡在备案后能在外地正常使用,请持备案人的社保卡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制卡中心(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区)进行卡环境检查。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医疗保险电子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院外住院审批表》;
3.(1)转诊住院患者提供出院证明(写明本地患者不能治疗的原因及推荐转诊的医院);
(2)门诊转诊提供诊断建议书(写明本地患者不能就诊的原因及推荐转诊的医院),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立即完成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法
1.实地查询: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疗管理科窗口A31 -A34、居民医保科窗口A23-A24;
2.电话查询:办理医院电话或0351-2366791、0351-236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