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申请电子普通护照与以往有何不同?
回答:
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的条件和时限与之前相同,只是办理流程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和签名信息的内容。
应用条件:
(一)因出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申请普通护照。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普通护照换发:
1.签证页快用完了;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目的地国家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的;
4.可以在申请人手指受伤痊愈后采集指纹;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破损、丢失或被盗。
(4)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普通护照
有原名、繁体中文名、外文名、多音字名或者不规范的汉语拼音名的。
时间限制:
1.居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签发、制作普通护照。
2.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3.在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签发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加急普通护照:
出国参加丧事或探望危重病人;中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即将到期;
紧急出国参加会议谈判,签约;
出国留学时间临近,出国前证件丢失或损坏;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紧急原因需要立即出境的。
对有上述紧急原因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