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时间+材料)
购房补贴
引进建筑类高校、建筑学科类高校毕业的“双一流”青年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和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青年人才的企业,承诺在津工作5年以上的,购买2019年天津市首套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分别按总房价2%和5%的比例给予最高2万元和5万元的购房补贴,商品住房契税按以下比例给予补贴:
兑现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所需材料:
(1)在天津工作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或工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首套房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完整);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一联)。
联系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周福金,85532577
备注: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可申报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本政策条款申报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