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入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实施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保不纳入救助范围。个人缴费不享受减免政策。
二。缓解措施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单位缴费;2020年2-4月大型企业等单位单位缴费减半。政策执行期是费用所属的期间。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减免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
各种类型单元的泄放量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