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法律援助是否要交钱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是免费提供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免费。但是,受援人以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可以给予警告。
其他费用的相关规定:
(一)受赠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应当缓交诉讼费用;案件审结后,对方当事人胜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赠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减少或者免除诉讼费用;未缴纳的诉讼费用,可以在法律文书送达后缴纳;
(二)申请法律援助案件仲裁、公证、鉴定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减收、免收或者缓收仲裁、公证、鉴定费用;
(三)法律援助人员凭法律援助机构的证明,利用档案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材料除外。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并免收下列费用:
1.档案信息查询费;
2.咨询服务费;
3.查阅档案(资料)保护费;
4.证明费(学历、资历证明、机构设置证明、房产证、财产证明等。).
(四)减免复制相关资料的费用,标准按照复制档案所需的原材料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