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最高补贴20万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出台《》第七条【应急保障】,规定对恢复生产消毒用品、药品、急需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适用对象:
疫情期间,恢复生产消毒用品、药品和急需医疗器械(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手术衣、护目镜)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转产企业除外)。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享受该政策支持的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