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是合格的
(1)取得学校推荐学生资格。
1.申请学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按培养方案分类。
(2)考生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山东省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来源大学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来源大学审核通过。
2.学生所在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评价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道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占比不低于80%。在校转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转入专业标准。
3.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经来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来源高校于2022年2月23-25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高考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提交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获得自荐生资格。
1.申请自荐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毕业专业和《2022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升本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报名参加招生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合格后取得自荐资格。各录取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以根据高校专业测试的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在2022年山东省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高校官网公布不同专业的专业测试计划。专业包括两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应涵盖1-2门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考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学习需求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公布合格标准。
3.全省专业测试于2022年3月19日至27日进行。各大学的专业测试时间将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按照高校相关要求,于2022年3月11日前报名。
4.通过招生院校专业测试的自荐学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公示后,于2022年3月30日至31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
(3)取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
申请家庭考生建档立卡资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1日前提交资格审查申请(外省建档考生须提交建档立卡所在地省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来源高校审核公布)。来源高校汇总名单于2022年3月9日至11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考生资格。
(4)获得参赛学生资格。
1.申请竞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8日前向某招生院校提交保送生申请表(含申请表、获奖证书、来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的专业要和参加比赛的技能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综合考核(不含技能考核)。名单由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高校相应专业竞赛录取资格。
2.保送学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专业,不参加全省统考,不填报高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