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凭证


流动人口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要求

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的费用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居住证和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免收工本费。

流动人口因遗失或者损坏居住证的,应当缴纳补领或者换领费用。

注:居住证遗失或损坏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变更登记的时限和要求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提示:

持有居住证和连续持有是积分入户和积分入学的必要条件。请及时办理,注意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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