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幼儿园资助政策(持续更新)
广州市学前教育补贴政策汇总
序列号
位置/市区 | 策略视图 | 一个
广州市 |
| 2
越秀区 |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补助政策的通知
| 三
番禺区 |
| 四
黄浦区 |
| 五
南沙区 |
| 六
荔湾区 | 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补助制度工作规程》的通知
| 备注: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班就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给予广州市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实际无人照管儿童等优抚对象经济资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300元。
在实施上述各区幼儿学前教育补助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补助覆盖面,确保各区学前教育补助总数不低于本区在园幼儿总数的10%。具体资助对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