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8号)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通知(28号)
近期,我国疫情仍然是多、广、频,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开展,新冠肺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26号文的基础上,决定对全市各相关行业实施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正常营业的场所:全市范围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酒店、加油站、药店、医疗机构。但必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毒、扫码、测温等措施,实施错峰限流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面接触和人员聚集。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
2.即日起,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音乐厅、体育馆、游泳池、社区活动场所(含业主会馆)、室内景区、酒吧、咖啡厅、美容美发、体育彩票站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场所、副食店、五金店、家政、商品房出售。
三。即日起暂停市内餐厅服务,建议打包外卖或网上订餐。
四、从即日起,暂停所有市内(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旅游包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地铁全面消毒、测温。严格驾驶员个人防护,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毒;乘客要按规定扫码、戴口罩。
动词 (verb的缩写)即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岗,实行“家-单位、两点一线”,严格扫码、测温和进出办公场所登记,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六、全市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取消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正常组织生产经营,员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经过“点对点”严格的扫码、测温、登记管理后进出小区(村)和厂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