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乐清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报销标准
2022年温州乐清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温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温州乐清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累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以下比例支付:
(1)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二)在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3)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2022年乐清城乡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缴费年限
(1)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2年无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费。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按时缴纳的,可以在当年缴纳年度个人缴费,从缴费月份起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45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市财政补助970元/人。
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镇(街道)补助;非低收入贫困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的个人缴费由民政局补贴;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给予补贴;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缴纳的会费由市财政局补贴。
(三)本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家庭成员新增补贴参保对象,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当月补贴参保。当个人已经投保时,保费不退,次年资助被保险人。对于提取对象,参保当年继续有效,次年不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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