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
温州个人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区域内(非参保职工);
(二)已满十八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4)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注: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失去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应缴纳不低于4534元(201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S2/] 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