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办理材料(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窗口处理:
纸质申请材料应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者应签字并复印清楚。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本市有效居住地的证明。居住证明包括已登记的租赁登记证明(备案)复印件(房主应签署“本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身份证号)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未登记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业主应签署“此套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身份证号);或用人单位、学校、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复印件1份。
(3)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
(四)居住房屋未登记的,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在线处理:
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材料直接拍照或扫描上传。流管员自行在网上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存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在线词条: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