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陪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提供16周岁以上)和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口本的地址页和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

[3]连续3年以上的佛山社保参保缴费记录且在申请时已参保,或工商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机读证明和参保、经商年限可互为补充,但必须连续,且至少有一项目前正在参保或经商。

[4]家庭住址房产证

属于配偶、父母、子女财产的,还应当提供财产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是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个人出租房屋,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登记证明,产权人凭身份证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含夫妻、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只允许一个产权大于或等于办理条件所列房屋共有人及亲属平均数的产权共有人进入房屋,并需其他产权共有人凭身份证当场签署的公证书、律师见证或放弃房屋声明。

夫妻、父母、未成年子女共同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如果搬进政府所有的出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直管房等)。),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证明和集体户口本地址页。

[7]进入亲友家的,应提供家庭住址、财产证明、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未提供,与户主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与住户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给该户打一次电话。

[8]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如果父母和他们一起搬,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的医学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离异父母未成年人户口随赡养机关迁移(经赡养机关同意,可随另一方,赡养机关签署同意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当场签署非婚生描述。

[9]以上证明材料(其中需要 [1] [2] [3 [4] [5] [6]

相关说明:

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任何破损、不完整、污损或不完整的证件应由原发证机关换发或重新签发。如果各种证明材料的项目信息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出生地等。),证书应进行变更或签发变更证书或补充证书。

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如对本表未列出的材料或其他情况有疑问,请按警方告知予以配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116594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