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吉林市失业保险申领流程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确认后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