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毕业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处理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包括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基层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备注:
1.劳务派遣单位聘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岗位补贴;
2.同一工人,高校毕业生基本岗位补贴、通用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3.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处理材料:
①毕业证书
②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PS:岗位属于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应反映具体基层工作内容和人员配备情况。
③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④高校毕业生基本岗位补贴申请表
处理流程:
①网上申报:
一、可在佛山支持链接(https://fsfczj.foshan.gov.cn/)在线办理业务。
②网上预审:
接收人应当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中予以退回。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或登录本平台查看。
③复习:
通过预受理,评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批。
④终审判决:
或者由区(街道)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出终审判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要求,审批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汇总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
⑤分配:
或由区(街道)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时限:
①每季度(或每半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提出。
②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5个工作日)。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等业务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