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佛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3%,合计缴费21%。
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12%,合计缴费20%。
个人:8%
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变,为3376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即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