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
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男16-60岁,女16-55岁;非全日制学生;非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②取得培训项目补贴目录中的资格证书;
③持有广东省发行的社会保障卡;
④持有银行账户或社保卡金融账户。
提示:全日制学生是指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在全日制学生时间段内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经组织部门审核、申请补贴时批准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日期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盖章下方的日期为准。
2.申请生活费补助,学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②持有贫困户(或低保户)有效身份证明。
3.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在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前,应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协议。
二。应用条件
未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学员可在相关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参加本省相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以下统称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如果学员已经享受了政府补贴的培训,必须持有更高级别的证书(跨工种)才能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但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自获得补贴之日起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更高级别的提升补贴)。
对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提升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提示:个人和机构生不能同报。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冒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一经查实,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和标准参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项目和标准目录》(以省会系统为准)执行。
本省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500元。每人每年仅一次。
四。提交信息
1。学生个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省会系统申请通过后由学员打印并签字)一式两份;
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核验原件;
③提交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1份,并核验原件;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1份(户籍必须在顺德区)及核验原件;
④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第1-3页及年检页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生活费补助时提供);
⑤本人在本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原件1份。
提示:申请顺德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必须是户籍或户籍在顺德区的学生个人。
2。申请培训机构时,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和《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花名册》(在省会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学员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②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地户籍提交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1份;外地户籍提交的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必须是顺德区)复印件1份;
③《广东省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第1-3页及年检页复印件1份(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生活费补助);
④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⑤顺德区开办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及培训班学员花名册原件1份;
⑥培训课程视频光盘。
提示: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负责对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并添加核对意见(包括签名、盖章)。
五、申请流程
个人学员申请补贴
参加培训或自费自学取得资格证书的,自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后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指标;获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指标后,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本省贫困家庭学生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助)。户籍或户籍在顺德区的学生经信息系统核实后,将上述第四点第一款“学生个人申请”信息提交至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服务窗口。
提示:个人学员获得省会系统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指标后,应在10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否则省会系统将承担取消指标的后果。
2.申请材料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进行审核,通过信息系统对参训人员的身份证号、资格证号、等级、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对,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每月末将参训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广东省劳动培训和就业转移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审批服务科审核,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会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咨询电话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22835825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283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