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保。
其他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年度缴费档次由第十档调整为第九档,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对于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进行补贴。
其中包括:
个人缴费180元,补贴30元;
个人缴费240元,补贴40元;
个人缴费360元,补贴50元;
个人缴费至600元,补贴70元;
个人缴费至900元,补贴80元;
个人缴纳1200元,补贴90元;
个人缴纳1800元,补贴100元;
个人缴纳3600元的,补贴120元;
个人缴纳4800元,补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