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
2022年上半年昌吉市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2022年4月10日前体检、2022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在昌吉市市民服务中心现场确认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昌吉市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电话:
张老师18599304200
哈老师0994-8166242 15509943741
林老师13709942658
昌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扩展新闻:2022年上半年昌吉市教育资源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识别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一)昌吉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
(二)持有外省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昌吉市(不含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昌吉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学研究生);
(4)在昌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五)在昌吉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并在昌吉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用于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在有效期内)。
二、鉴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教育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3)普通话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4)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
1.新疆高校2021届及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含公费师范生)毕业生,可直接申请与其毕业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认定。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不一致的,或者成绩无教育实习环节的,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新疆高校2022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认定。
3.从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取得相应科、学科教师资格。
4.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5.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合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为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31日,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jyt.xingjiang.gov.cn)、新疆招生网(xjzk.gov.cn)查询为准)。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同时有效,以认可机构公布的成绩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身体素质良好,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办法(修订)》通知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