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政策;按照政策正常缴纳税费;
2.企业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名单;
3.企业是独立的缴费人(有独立的社保缴费号);
4.2019年1月至12月连续12个月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根据条件申报。企业缴费不满12个月,有职工投诉举报的,不能申报;
5.2019年企业裁员率(年内辞退和被辞退职工人数÷年末职工人数× 100%)低于5.5%;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冗员率低于20%。
关于冗余率的说明:只有“辞退”和“辞退”属于冗余,其他情况属于正常冗余。
裁员率以企业在社保数据库中填报的当年裁员原因为准,企业无需填报。
二。适用范围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支付企业,按照网上企业申报渠道进行申报。
2.对特殊企业,人社部门要制定具体标准后再进行公告。
三。企业申报方式
通过企业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失业缴费”,进入2019企业稳岗回归申请窗口。阅读完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后,填写相关信息(详见第4项)并提交。
申请提交成功后,不需要电话查询。请直接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2019年坚定回归公示。如果该事务所未列入2019年事务所返回公示名单,则视为失败。(请关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公告”栏目)。公示期满后,资金分批拨付,资金到账后短信通知企业管理者。
四。申请稳岗补贴账号填写项目
网上申请时,必须正确填写缴费企业全称、企业法人银行账号、银行开户行明细(如xx银行xx支行、xx银行xx支行等。).因参保企业名称、缴费企业账号、开户行明细有误、开户行户名不符或填写个人银行卡号等原因无法进行拨付。
五、关于承诺函
企业申报返还稳岗资金视为签署承诺书,无需另行提交承诺书。
六。劳务派遣单位申报
劳务派遣单位及其所代表的企业需要由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申报。申报后,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公司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年初及年末人数、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应领取补贴金额等。将另行提交至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
七。注释
1.对不符合条件并申请稳定岗位回报的企业,追回申请资金,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同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人社部门应当申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十大行业”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暂时经营困难有望恢复的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等特殊企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待上级人社部门出台政策后,按相关程序予以确认,并增发稳定岗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