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条件
已登记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2)搬运材料
1.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员工首次参保时单位会办理)
(1)公章(用于签署《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协议》)。
2。社会保险费申报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工资申报报送);
(2)《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增加时提交);
(3)《缴费单位裁减人员情况表》(由裁减人员提交);
(4)提供单位申报系统客户端申报的电子申报文件。
3。暂停社会保险费申报
(1)单位申请;
(2)《缴费单位人员裁减表》
4。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
(1)单位申请;
(2)《缴费单位增加表》
5。社会保险费缴纳
(1)银联卡(已申报社会保险费)。
*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⑶处理流程
1.已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由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2.在柜台办理的,由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系统中处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
(4)处理时限和费用
1。处理时限:立即处理。
⑷手续费:不收费。
5]处理时间和地点
【/s2/]⒈地址: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5-6窗口;县区社保经办服务大厅。
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其公布时间为准)。
[6]缴费基数和比例
1。支付基数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3269元的标准。该标准自2020年1月起实施。在此之前,我市参保企业已按2019年缴费基数申报缴纳了1-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部分职工缴费基数未达到2020年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要为职工调整1-7月份的缴费基数,补足差额。
⑷支付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