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和范围:参加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对本行政区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培训。
申请材料:
(1)培训证书;
(2)培训机构出具的费用发票;
(3)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办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收费标准:此业务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