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验收条件
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处理过程
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持身份证或医保电子证或社保卡实时结算。
新生儿疾病住院治疗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即出生三个月内的合规住院费用可报销)。参保三个月后,居民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
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参保居民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补助1200元。
转诊住院报销
(一)已备案的《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2)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3)原始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4)费用明细合计清单;(5)住院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原产地条码证明;(6)患者因外伤住院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证明。所需材料:所有原件(盖章)。(7)被保险人在尚辉银行的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子女可凭户口本在尚辉银行开户。温馨提示:时限:出院后半年内。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报销
(1)接收医院急诊抢救门诊病历(加盖急诊印章或相关证明);(2)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3)原始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4)费用明细合计清单;(5)住院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原产地条码证明;(6)患者因外伤住院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证明。所需材料:所有原件(盖章)。(7)被保险人在尚辉银行的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子女可凭户口本在尚辉银行开户。温馨提示:时限:出院后半年内。收集的材料将不予退还。如需保留,请自行复印。